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
项目情况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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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物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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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处置量(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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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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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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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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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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沾染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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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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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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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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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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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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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活性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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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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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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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螯合树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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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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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要求:
按照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对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处置。
1、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,采用成熟的技术和工艺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、贮存、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。
2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过程应当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
3、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,防止或者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;
4、贮存、处置的设施、场所,应当符合固体废物国家环境保护标准;
5、加强对相关设施、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,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。
6、固定运输车辆及人员。
7、全部处置工作必须在辽宁省内完成。
8、成交单位负责全部危险废物装车及运输工作。
二、资格要求
1、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,
2、企业需持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;
3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方式、核准经营规模、核准经营类别包括:
1)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(废物代码:900-214-08、900-217-08、900-218-08、900-219-08、900-249-08)
2)沾染物(废物代码:900-041-49)
3)其他废物(分析废物:分析废液、废化学药品)(废物代码:900-047-49)
4)危废库废气治理产生的活性炭(废物代码:900-039-49)
5)废螯合树脂(废物代码:900-016-13)危险废物处置能力。
4、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及人员,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公司完成危险废物安全运输工作。
三、公告期限
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
四、报名方式
在公告期限内,用公司邮箱将满足资格要求的文件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ycc-bc@sinochem.com(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),并注明联系人信息。
五、联系方式
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网址:www.syhg.chemchina.com
地 址: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
联 系 人:赵亮
部 门:商务中心
电 话:024-25553512/13889296129
电子邮件:sycc-bc@sinochem.com